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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如何申请司法鉴定?哪些情况可以要求司法鉴定?笔迹鉴定间隔时间超过多久不能鉴定?
2021年10月27日  汕头诈骗罪律师

 徐彤彤,汕头诈骗罪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汕宇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交通事故如何申请司法鉴定?哪些情况可以要求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需要司法部分针对案件,由司法机关委托鉴定单位应用鉴定单位中的技术与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根据法律程序作出的判断,司法鉴定是我国非常重要也是非常严谨的一项制度,司法鉴定的结果能让案件的在审理过程中变得更加简单,那么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吗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申请司法鉴定呢


受害人申请宁鉴定程序:



如果是受害人想要申请伤残鉴定的话,首先受害人应该准备好本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等,只要是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证据,如学生证、驾驶证等也可以,还应该准备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医院盖章的住院病史,住院病历中应该包含医院的信息、受害人的住院时间及出院时间、受害人在医院做过的所有检查报告,建议受害人可以多复印一份病历材料,方便到时候鉴定机构作为证据留存。受害人准备好所有的鉴定材料,是受害人申请伤残鉴定的基本。


鉴定机构一般接到受害人的委托后会在十五至三十个工作日中对受害人的委托作出伤残等级的判定


如果鉴定机构认为受害人的情况并不满足残疾条件或者并不满足残疾条件的话,受害人及其家属可以换一家鉴定机构对受害人的伤残情况进行鉴定,如果受害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意见有异议的话,受害人以及家属可以在十五天内要求上级公安机关或其他司法鉴定机构对受害人再次作出伤残等级鉴定。受害者的伤残等级是受害者能得到多少赔偿金、误工费、抚养费等费用的重要依据,所以受害人及其家属一定要重视伤残等级的鉴定结果,一定不可以轻易妥协。


车祸后有四种情况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分别是:尸体检验、轻重伤鉴定、成伤机制鉴定和伤残评定。其中尸体检验分为对受害人的尸表检验和对受害人的解剖检验。尸表检验顾名思义就是检查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尸体的表面伤痕,从死者的表面伤痕判断死者死亡的原因、是交通事故中的哪个因素导致受害人死亡、导致受害人死亡的伤口是不是交通事故造成的,来还原事故现场,解剖检验通常适用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相关人员通过解剖受害人的尸体为办案人员提供破案方向,为破案提供充分的证据,或者是多车碰撞情况下找到最先开始撞击的车辆,确认受害者的死亡原因。


还有一种是通过尸表检验无法得出受害者的具体死亡原因;轻重伤是用来鉴定在交通事故中的受伤方的受伤原因和伤势情况,鉴定费会鉴定当事人双方是因为酒后或毒后驾车还是驾驶人无证驾车又或者是严重超载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成伤机制鉴定是鉴定人体的损伤情况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伤残评定是受害人因为交通事故导致人身受到严重损伤的情况,需要司法鉴定以后按伤残等级进行索赔。






笔迹鉴定间隔时间超过多久不能鉴定?



一、笔迹鉴定间隔时间超过多久不能鉴定


笔迹鉴定间隔时间超过超过六个月的不能进行鉴定,从理论上说,假的就是假的,不管怎么伪造,终归会露出马脚或者被识破。伪造笔迹,同样如此,行为人为此终归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行为人有可能涉嫌诬告陷害罪、伪证罪、或者包庇罪。


二、笔迹司法鉴定笔录流程是怎样的


1)预备检验阶段


受理鉴定是预备检验阶段中由鉴定部门所做的一项准备工作,在受理委托单位送检的鉴定时,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了解案情明确送检要求


即向送检人了解案件的发生、发现及侦察调查中的有关情况。了解案情的目的首先是为了确定案件的性质,决定是否应当受理鉴定;其次是明确笔迹物证与案件的关系,以便结合案情对遇到的疑难问题作出客观科学的鉴定。在受理鉴定时一般应向送检人员了解以下内容:


1、案发情况,即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发现经过。


2、侦察调查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对作案范围的判断以及根据是什么嫌疑人嫌疑的根据是什么


3、嫌疑人的情况,即了解嫌疑人的年龄、籍贯、职业、文化程度、社会经历、个人爱好、平时表现等情况,便于确定其究竟有多大的伪装能力。


4、物证的鉴定与查证情况,即了解送检的笔迹物证是否经过其它部门检验,鉴定结论及依据如何另外还要了解案件中的其它物证如纸张、书写工具、手印、脚印等现场遗留痕迹物证的调查和鉴定情况如何


5、明确鉴定要求,即向送检人员了解要求鉴定解决什么问题,必要时还可根据笔迹物证和样本条件商定、修改鉴定要求。


查验物证笔迹


1、查验物证笔迹是否清晰完整,有无检验条件。凡具有检验条件的虽然检验条件差些也要尽可能利用现有条件予以鉴定,而对那些字数很少又模糊不清确已失去检验条件的可以不予受理。


2、了解物证笔迹原始状况,主要是对那些直接书写在某些物体上的字迹应了解它在现场上的原始状态,如具体位置、倾斜方向、字迹大小以及使用什么工具在何种物体上书写的,物体表面状况如何等,必要时应当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


3、了解物证笔迹本身情况,对于支票、收条等证据应了解哪些是作案人字迹,哪些是无关人员字迹;对于照片、复印件类的物证笔迹材料更应向送检人员了解其中的某些笔画的连接、搭配及笔顺关系,有的还需要确定哪些是无关痕迹等。


4、了解物证笔迹在提取、拍照、包装、运送过程中是否发生过变化及变化的程度和原因等。 5.核对物证笔迹的数量和名称并进行登记。


查验样本


1、核实样本笔迹哪些是嫌疑人书写,哪些是无关人员所写。 2、了解物证笔迹的种类和收集方法,以确定其使用价值。


3、查验样本笔迹的数量是否充分,质量是否符合鉴定要求,以决定是否需要提请送检部门补充收集笔迹样本。


4、对样本笔迹的种类及名称进行登记,鉴定完毕后与物证笔迹一并交还送检部门。


办理受理鉴定手续


1、送检部门提交委托鉴定手续,如委托鉴定书或委托鉴定公函。只有公、检、法、司及地市以上的纪检监察机关具有委托鉴定权。


2、送检人员填写《委托鉴定登记表》,其内容主要包括案件名称、简要案情、送检单位送检人名称、物证笔迹和样本笔迹情况、嫌疑人情况介绍等。


2)检验鉴定阶段过程


笔迹检验的过程是同一认定的过程,也是对案件笔迹材料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依据同一认定理论笔迹鉴定应分三个步骤进行,即分别检验、比较检验和综合评断。


即分析研究物证笔迹是否自然正常,有无伪装变化以及引起变化的原因和程度如何通过物证笔迹的分析可以明确物证笔迹能否真实的反映出书写人书写习惯,并为解释检验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供客观依据。物证笔迹分析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因此分析物证笔迹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


正常笔迹是指在正常的书写环境、正常的书写条件以及正常的心理生理状态下书写的笔迹材料。正常的笔迹主要有以下特点:


1、书写水平前后一致;


2、文字布局、搭配比例、运笔形态自然合理;


3、书写水平与语文水平基本适应。


只有经过鉴定的笔迹才能确定其真实性,也只有确实是与案件有关的真迹才能作为证据使用,随着时间的推移,真假性的鉴定也会存在着较大的困难,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的记录,可以知道,只要笔迹的时间,已经超过了六个月,就无法再鉴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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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彤彤——汕头诈骗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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