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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仕勤,北京诈骗罪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杨仕勤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传来证据从字面上就可以看出来它是一种证据,那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证据呢传来证据指的是一种由他人转述、转录等间接途径得来的第二首事实证据,所以传来证据在真实性上是不如原始证据的,但是传来证据在刑事案件中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传来证据可以提供案件的大量线索,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传来证据找到案件的原始证据,或者来判断原始证据的真实性。当有些刑事案件无法获得原始证据的时候,经过相关工作人员检查核实以后的传来证据也可以作为主要的判案根据。那么传来证据的具体作用到底有哪些呢传来证据又具备怎样的能力呢传来证据的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传来证据在我国刑事案件中有四个作用:
传来证据可以帮助国家相关工作人员找到原始证据,一般来说传来证据是发现原始证据的重要线索;传来证据可以帮助国家相关工作人员判断原始证据的真实性;如果有些特殊案件无法取得原始证据的话,经过检查核实的传来证据可以作为刑事案剧的判断根据之一;传来证据可以证明原始证据的真实性。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刑事案件中虽然愿意接受案件中的传来证据,但是传来证据除了需要具备可靠性以外还要有一定的证明能力,如果传来证据中的材料已经被多次转手的话,那么传来证据的真实性也将大打折扣。
我们在递交传来证据的时候还应该注意以下三个前提:
第一个条件是传来证据必须可以证明原件的存在性,
第二个条件是传来证据必须可以证明材料中的复印件具有真实性,而且复印件的复印方式符合法律的要求,
第三个条件是传来证据中必须有不能提供原件的理由。
因为传来证据不是案件中的原始证据,它是经过了转述、转录等中间环节形成的第二手证据,如果传来证据不可以证明它的真实性的话,也不能作为案件判断的依据。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种类主要有:
书证;
物证;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人证言;
受害人的陈述;
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鉴定、检测结论;
勘验、检查笔录。
以上若要作为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否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哪些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凡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民财产,依照《刑法》的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就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这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
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如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正常工作不能进行;扰乱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秩序;扰乱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等。
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违法生产、销售、储存危险物品;非法制造。贩卖、带管制刀具,违反渡船渡口安全规定,拒不改正等。
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如殴打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侮辱、诽谤他人,虐待家庭成员等。
4、侵犯公共财物的行为。如偷窃、骗取,抢夺少量财物;哄抢他人财物:敲诈勒索、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如窝赃、买赃、吸食、注射毒品、倒卖票证、利用封建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拐骗,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6、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如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违反规定占用防火间距;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通告而拒不改正的。
7、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如挪用、转借机动车辆牌证或驾驶证;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酒后驾车等。
8、违反户口或者居民身分证管理。如涂改户口证件;不按规定申报户口、领取居民身份证,拒不改正。
9、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容留卖淫。嫖宿暗娼,尚不够成犯罪的。
10、违反规定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或非法运输、买卖、存放、使用罂粟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
11、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书、淫秽录像或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
对于证据绝不仅仅局限于以上这些种类,这只是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人们可以去收集证据的途径,有权利实施治安管理赌博处罚的基本上就是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都是围绕着当事人的治安,违法行为的,而且,无论是普通公民还是国家工作人员,收集证据的途径必须要是合法的。